民主生活会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15-12-07 点击数:

民主生活会制度

一、召开时间。党总支(支部)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,通常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布置进行安排。根据需要,也可以随时召开,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,必需经上级党组织同意。

二、参加人员。党总支(支部)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,支部成员参加。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,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由党支部书记确定。党总支(支部)成员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,既要参加党总支(支部)民主生活会,又要参加所在支部(小组)的组织生活会。

三、会议内容。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、总结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;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,结合本支部情况,组织好学习,提高认识;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,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;艰苦奋斗、清正廉洁、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;坚持群众路线、改进领导作风、深入调查研究、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。

四、会前准备。党总支(支部)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,需将会议的议题和时间向组成人员、群众征求意见,整理出书面材料,如实向党委(总支)进行反馈。党总支(支部)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的意见,认真准备发言提纲;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,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。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,其发言提纲可委托其他成员在会上代为宣读,会后由主持人或其他出席的成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。

五、会议主持。党总支(支部)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。书记和副书记不能缺席。书记、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既要严于责己,真心实意地接受批评,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,互相帮助,把民主生活会开成真正触动思想、解决问题的会议。

六、原则及程序。充分发扬民主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。民主生活会应围绕确定的主题交流思想认识,总结经验教训,探究思想根源,找出问题症结。党总支(支部)每个成员根据自己的发言提纲,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,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、思想情况作出适当评价,肯定成绩,着重提出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。

七、汇报及检查落实。党总支(支部)民主生活会由本支部书记在一定范围内,向群众反馈会议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,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。支委成员分头负责整改措施的制定、落实和汇报,书记加强检查督促。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,要向上一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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